


为坚持党要管党,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,切实增强党员组织观念,加强对校外党员(指学生顶岗实习或因公外出工作、外出学习、住院疗养、病休在家、外借、外聘等在外地)的管理和教育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党员外出期间,应按期交纳党费。
二、凡是党员外出工作、学习培训、住院疗养在三个月对方单位有建立党支部的,应转临时组织关系,超过三个月的应转正式组织关系,由对方单位党组织编入党小组过组织生活。
三、外出党员有三人以上同去一个单位工作超过一个月的,应建立临时党小组,选举党小组长,负责组织过好党的组织生活会。
四、凡是顶岗实习的学生,未转临时组织关系的党员,应按时向所在的党支部书面汇报思想、学习、工作等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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